安徽省专利申请费用资助办法(试行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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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不详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3-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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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这了鼓励本省企事业单位、机关团体和个人发明创造的积极性,增强专利意识,提高技术创新能力,促进全省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,实施科教兴皖战略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凡属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、机关团体和个人申请专利依本办法申请资助。
第三条 鼓励本省各级科技部门制定本地的专利申请费用资助办法,资助的对象和范围由各地根据情况确定。
第四条 费用资助的范围包括:
1、发明专利申请费用;
2、国外专利申请费用。
第五条 申请资助的专利应具备下列条件:
1、已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;
2、已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。
第六条 费用资助的标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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